2019年,按照国家部署,陕西省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今年陕西省继续采取统一的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部分。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4元,体现公平性。
二是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激励性导向。
首先是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其次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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