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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酒驾无牌摩托车,岚皋19岁小伙一次性被记36分

时间:2019-07-24

近日,岚皋一男子C1驾驶证实习期间,酒后驾驶无保险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因违反多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记36分。辛苦拿到手的驾驶证被注销,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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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当日该队民警在207省道72公里处开展酒驾夜查整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红色摩托车神色慌张,满脸通红,执勤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满身酒气,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该驾驶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核实:驾驶人马某某(男,19岁)所持有的C1驾驶证系2019年5月份取得,目前尚在实习期。当晚马某某与朋友聚餐喝了酒,认为才喝了一点酒不要紧,便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岚皋县城往岚皋县罗金坪社区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207省道72公里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马某某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且驾驶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该队依法对马某某处驾驶证记36分,罚款1940元的处罚。由于其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岚皋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莫饮酒,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安全行车从我做起。

华商记者 张建全 通讯员 翁玲 熊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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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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