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19年第003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根据执行的需要,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如果是公司的,要提供公司财产线索,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下落)并被本院控制的,或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提供的线索必须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的,本院将按照公告上所写明的悬赏金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方式: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时工作月上年8:00-12.00下午2:30-6:0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9日。
(LL)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