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汉中市市长信箱写信称,汉中城区目前四轮老年代步车、电动车泛滥,车辆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辆是否有保险?驾驶员是否需要取得相应资质?
现在市区道路日益拥堵,这些四轮老年代步车、电动车马路横行,不遵守交通规则,有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对四轮老年代步车、电动车进行治理规范,同时从源头上对销售此类车辆的企业进行审核,销售车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车辆禁止销售。
汉中市公安局回复称:为有效管理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格管理,加强查处,加大宣传,形成长效机制,为汉中市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一、严格管理。用足用活现有法律,严格界定老年代步车的属性。
对符合机动车标准的车辆进行入户登记,要求驾驶人持证驾驶并办齐交强险等常规手续,规范驾驶行为,加强管理。
对部分不符合机动车标准、入户手续不齐且无驾驶资格的,严禁上路行驶。同时严禁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确保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不失控,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加强查处。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停放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维护好城区交通秩序。
加大对无牌无证、闯红灯、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联合交通运管、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工商)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非法营运等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三、加大宣传。多方位开展宣传,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老年代步车存在的危害性,使群众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勿信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引导群众不购卖、不使用不符合入户条件的车,自觉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不定期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将逐一核对暂扣的三轮车、四轮车,经相关机构鉴定为机动车的,按照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处理,对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资格不符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扣及处理。
对查获的内燃新能源老年代步车,执勤民警将对驾驶员开具车辆暂扣手续,待当事人出具购车手续后,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内燃新能源车辆的驾驶员,依据《交安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
(WT)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