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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称无法“找零”多收3分钱,顾客无语:我是微信支付……

时间:2019-07-30

市民反映:7月16日21点44分在南郑区大河坎新世纪精品生活超市购物,标价3.99元一件,购买3件,应付11.97元,用微信支付后发现超市收了12元(照片传不上去。票号10201907160619,收银机10,收银员2021)。

问收银员说无法找零,发信人微信支付,不存在找零的问题,为何要多收,即便是现金支付,超市无法找零也应该和消费者说明白,消费者同意才行,消费者不同意超市必须找零。

收银员称其设置就是这样,1角以下不找零。

现请求:1.严查这家超市的抢劫行为。2.重罚此种非诚信行为。3.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本人10倍的赔偿并退还本金,即0.03元×10倍+0.03元=0.33元。

微信截图_20190728180841.png

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超市名称:南郑区大河坎镇永汇新世纪生活超市,位于南郑区大河坎镇艺苑路。

二、现场检查情况:超市内个别商品实行会员价和非会员价的促销活动,发信人反映的3.99一件的衣架是促销商品,享受会员价格,最终结算价格为11.97元,超市在结算时没有给消费者进行分钱找零,造成双方的纠纷。

三、处理情况:南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超市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结算金额给消费者找零,提高服务水平,并退还赔偿多收取金额,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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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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