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博望市管所12315在调解一起消费者汽车修理服务纠纷过程中,查获一起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该所12315投诉举报站,接到消费者孙某投诉:自己宝骏510型汽车因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定损,需要五项维修,即更换发动机引擎盖、前保险杠、空调冷凝器、前横梁焊合件、前格栅总成等。
于是,孙某到汉中某品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城固分公司要求逐项维修,维修结束付费3610元。
结果,开车回家后发现引擎盖没有更换,在销售服务公司否认的情况下,孙某投诉到12315讨说法。
该所执法人员针对反映情况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孙某于6月2日在该公司完成了五个项目的汽车维修,在数天后的一个下雨天孙某发现引擎盖有一块地方油漆比较毛糙,随即电话询问维修师傅,答复说给抛光处理下,孙某不同意,又说给现金作为补偿,孙某也不接受。
问到有没有更换全新引擎盖,销售服务公司答复换了的,当要求提供更换下来的旧引擎盖时,其无法提供。
在对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涉嫌为消费者提供汽车维修服务中存在谎报用工用料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来源:城固市场监管
(ZH)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