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谢明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是个老生常谈的事了,有过一次酒后驾驶的经历仍然不知悔改。
近日,汉阴交警联合岚皋、紫阳交警开展酒驾醉驾、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中,查获一名男子“二次酒驾”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7月30日,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开展异地用警,联合岚皋、紫阳交警协同作战严整治行动中,当晚19时40分执勤民警在汉铜路100米处查获一男子驾驶陕GBM***号二轮摩托车沿汉铜路自北向南行驶,在“临检点”前的异常引起了现场执勤民警的注意。
执勤民警立即对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查询问得知,该驾驶员叫谢某杰,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27mg/100ml,该驾驶员谢某杰的违法行为系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民警将违法嫌疑人谢某杰带回中队办公室做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谢某杰于2016年9月1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处以罚款、并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驾驶证记扣12分的处罚,其本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在询问谢某杰是否知道“二次酒驾”的后果时,谢谋杰不以为然的回到:“大概和上次处罚一样吧。”当办案民警告诉谢谋杰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等待他的将是行政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时,谢谋杰才恍然大物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只可惜已经悔恨晚矣。
目前,驾驶员谢谋杰因“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汉阴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XT)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