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关于128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28批次,合格128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尖椒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克百威、氧乐果、氰戊菊酯。 二、茄子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克百威、氧乐果。 三、西红柿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克百威、毒死蜱。 四、豇豆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克百威、灭蝇胺、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乐果。 五、芹菜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氟虫腈、氧乐果、氯氟氰菊酯。 六、菠菜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氰戊菊酯。 七、桃子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氯唑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 八、韭菜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多菌灵。 九、猪肉(生)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整顿办函〔2010〕50 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 号。 (二)检验项目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氯丙嗪、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 十、豆芽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二)检验项目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02计)、铅(以Pb计)。 十一、羊肉(生)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 十二、牛肉(生)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类(总量)、土霉素。 十三、鸡肉(生)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 2292 号。 (二)检验项目 氯霉素、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Y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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