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商洛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发布《关于依法加强中心城区新接收市政园林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表示市政园林管理处正式对市区新建、改扩建的龟山大道、龟山南路、龟山中路、惠民中路、惠民东路、商鞅大道、商州西路、丹南大道、马莲峪路、体育北路、环城北路、东新路、工农路、和平村路、北新街东延、莲湖路、中心街、龙构路、朝阳东路、朝阳中路等20条道路,银杏公园、矿石苑公园、文化广场、群艺广场、西苑茗居广场、南秦社区公园、商州区人民医院街头绿地等7处城市公园广场、街头绿地,丹江南岸河堤路、商州区改造后的南街、南门路道路绿化等3处其他设施进行了统一接收管理。
如若有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商铺业主在上述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范围内临时占用、开挖城市道路(含建筑退让地皮)、公共绿地,砍伐、移栽绿化树木,单位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设置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牌,在路灯灯杆拉线、悬挂物品等行为必须在管理处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审批或备案手续,严禁在上述道路、公园广场范围内擅自占用挖掘路面、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公共绿地、路灯杆悬挂物品等违规行为发生。
此外,广大市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临街经营商户如发现在上述道路、公园广场范围的道路排水设施和绿化苗木(设施)损坏、城市路灯损毁或不亮、雨污市政管网堵塞、城市道路积水、人为破坏市政园林设施等情况,可积极向管理处反映和举报,联系电话:0914—2312356,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8号405室。
市政园林管理处将及时安排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处理,尽早恢复市政设施正常功能,与广大市民一起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来源:商洛市市政园林管理处
(LJ)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