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略阳法院快速执结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申请执行人文某、武某及时拿到了拖欠3年之久的3845元劳务报酬,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两案申请执行人文某、武某于2016年在略阳县某工业园区务工,工程结束之后,两人多次向包工头罗某催要工资,罗某却一直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推诿。
两人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作出调解:包工头罗某支付务工费,但直至履行期限届满罗某仍不支付,二人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为尽快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立刻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罗某,多次打电话,罗某却拒不接听。执行法官前往罗某的住所地查找,却人去楼空。
打听到其长期在县城务工,执行法官向该案审判法官了解情况后得知罗某在略阳县兴州街道办某村租住,执行法官带队立即前往,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其租住房,找到被执行人罗某。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但罗某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然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
执行法官又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并告诫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最终,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两案的义务,两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血汗钱。来源:略阳县人民法院
(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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