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足道会馆原本是放松身心的,结果因为一时冲动大打出手,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处罚。
8月18日晚,分局江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城区江北大道某足道会馆闹事。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调查,当晚马某(女)到该足道会馆消费时,点名要求女技师赵某为其服务,而店内工作人员告知赵某因为身体不适暂时不能工作。
随后马某便与该店经理王某某理论继而产生争执,后动手打了王某某。经安康市人民医院诊断,王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情节较轻。处警民警经现场调取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马某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汉滨分局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XT)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