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来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李某心情却一言难尽,一段婚姻结束的同时还惹上了“官司”。一切皆因自己的一时冲动愤怒“上头”大打出手,致他人身体伤害。
近日,宜川县检察院派员依法出庭公诉李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宜川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8年9月14日,李某与其丈夫在宜川某小区房间里商量离婚一事未果,生气之下捡起墙角的空啤酒瓶与在卧室的丈夫女友发生厮打,并用该啤酒瓶砸丈夫女友的头,在啤酒瓶破碎后用碎片将丈夫女友的脸部戳伤。
2018年9月27日,李某被宜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2019年4月19日,经宜川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该丈夫女友之损伤属轻伤二级,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来源:宜川检察院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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