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9时,勉县法院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坤等22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6年,张坤等人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毁坏他人车辆,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在勉县县城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及其亲属委托的辩护人以及指定的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民代表,被告人家属,共约7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法庭审理预计需要持续2天,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来源:勉县法院 王亮
(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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