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刘文慧,在前往甘肃省嘉峪关办理刑事案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后因公殉职,年仅42岁。
刘文慧同志于1998年到榆阳法院参加工作,2008年取得司法资格证考试A证,历任书记员、助力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参加工作21年,刘文慧连续19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官”等荣誉。2012和2015年连续两次被陕西省高院表彰为“陕西省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被表彰为“陕西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7年被榆林市政法委表彰为“榆林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2018年被榆阳区委区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
从事审判工作10年来,刘文慧共办理案件各类2000余件。榆林市首例生产假药案、榆林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大型网络赌博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均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典型案件。尤其是2019年6月审理的榆林市第二医院保安“侮辱英烈案”更是引起全国范围内的高度关注。
9月18日下午,刘文慧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榆林市殡仪馆举行,榆林市政法系统领导、榆阳区法院干警、刘文慧同志亲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数百人参加了告别仪式,缅怀这位将生命奉献给审判事业的人民法官。
华商报记者 李敏文图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