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通告,称于2019年9月20日开始,加强在全县道路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被处罚。
通告称,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于2019年6月10日发布在全市范围内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公告。
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于2019年9月20日开始,加强在全县道路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行车。(CYH)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