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二人刚吵完架我心情不是很好,本来想着喝酒解解乏,但是她又不让我喝酒,一旦她下班回家看见我喝酒,我们之间的矛盾肯定会激化,所以我就自作聪明把白酒倒在饮料瓶子里喝了起来,我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得知判决结果的樊某懊悔地说道。
近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杜某某平日里很喜欢喝酒,但妻子对于樊某的这个嗜好及其厌烦,两人经常因此吵架。
2019年7月的一天,杜某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在电话里发生口角,事后他下楼在楼下商店买了一瓶牛栏山二锅头准备“畅饮”。
为了不被妻子发现,自作聪明的樊某将白酒装进康师傅绿茶饮料瓶子里。为了确保自己能够把酒喝完,杜某某在妻子回到家时,又将饮料瓶藏在了沙发后,趁妻子不注意时偷着喝。
半小时后,杜某某拿着车钥匙下楼,准备驾车去单位,不料在去往单位途中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杜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6.11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后非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杜某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应从重处罚。归案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延川法院 张延翠 杨东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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