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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镇安城区这些路段实施单向行驶或禁止转向,违者警察蜀黍会请你“喝茶”

时间:2019-10-08

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交通实施单行的通告

★ 为了优化城区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我县城区道路实际通行状况,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城区部分路段实施单向行驶或禁止转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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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限行或禁止转向路段

★ 1、宏化街全段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 2、西沟路至应急局南十字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 3、西沟桥十字至后街西头十字实行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 4、河滨路宏化桥南头至彩虹桥南头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 5、迎宾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禁止左转进入老检察院巷;

★ 6.自老检察院巷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禁止左转进入迎宾路;

★ 7、迎宾路由东向西行驶的货运车辆经青槐三岔路口禁止左转进入第二幼儿园方向;

★ 8、镇云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货运车辆禁止进入青山沟十字,须由月亮湾大桥左转经青槐加油站进入城区。

★ 二、限行车型

★ 所有机动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时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外)均应遵守单行或禁止转向通行规定。

★ 三、实施时间

★ 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行,请广大机动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19年9月28日

温馨提示

★ 为方便广大驾驶员停车,现就城区停车场地址提示如下:豆腐岩百吨停车场、金台山广场地下停车场、姚家湾停车场、体育场地下停车场、西关饮食公司停车场、前街镇上品停车场、原县运司停车场等停车场对外开放。

另外,经政府协调,解决“十一”黄金周停车难问题,对豆腐岩变电所旁空地、县河粮油储备库院内、原剿丝厂旧址空地、原电影院空地、青山沟大桥东空地、原司法局对面等空闲地开发作为临时停车场地,驾驶人可就近停放车辆。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的,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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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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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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