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南郑县公安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抓获违法行为人杜某,破获一起在“微信朋友圈”发自拍视频辱骂民警的治安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杜某,48岁,南郑县圣水镇人。5月12日20时许,杜某在南郑县向阳社区家中用手机录制辱骂汉中市公安局车管所杜某、周某两位民警的视频,并将视频发至城固县长城驾校的微信业务群,公然侮辱他人,对两位民警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询问,杜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了出气、泄私愤,故意在朋友圈发视频侮辱警察的违法事实。
鉴于杜某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南郑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杜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华商记者 周金柱通讯员 张扬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