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高考第一天,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保障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一直在一线执勤。但辛苦了一天,朋友圈却出现了辱骂交警的信息。
监控到该信息后,交警大队当即向保安派出所报案。6月15日,违法行为人高某迫于舆论压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高某供述,6月7日当天,其在志丹县高级中学附近,遇到正在执勤的交警,因其之前驾驶机动车辆违章,驾驶证被暂扣后一直怀恨在心,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发表辱骂交警信息,该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内被转发传播。
6月15日,志丹县公安局保安派出所对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华商记者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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