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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合阳村干部报酬“群众说了算”?

时间:2017-06-19

  近日,合阳县制定出台《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村干部绩效考核突出“群众评议”,真正将群众评议意见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力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了解,该县村干部补贴按照基本补贴20%、绩效补贴80%的标准发放。基本补贴由县财政局按月予以发放,绩效补贴的50%由镇(街)党(工)委根据工作考核,按季度予以发放;50%根据年度群众评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予以发放。

  考核包括镇(街)工作考核和年度群众评议考核两部分,围绕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考核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镇(街)党(工)委工作考核(占50%),每季度末由镇(街)根据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村干部平时个人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各镇(街)采取“听、看、查、评”的方式,按照百分制量化评分,逐村逐人进行季度考核打分。年度工作考核由全年四个季度考核加权平均所得分值组成。群众综合评议考核(占50%), 每年12月中旬,村干部就负责的工作任务和承诺事项办理完成情况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测评项目包括服务群众、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评议考核按照参会总人数评议得分取平均值确定最终考核分值。

  村干部绩效考核按照百分制评定等次,90-100分的为优秀,75-89分的为称职,60-74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鼓励激励,并作为推荐上级党组织评优推先的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取消评优推先资格,并由各镇(街)党(工)委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由镇(街)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诫勉谈话后无明显改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由镇(街)劝其自行辞职。该县把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并与追赶超越、“三项机制”运用相结合。

  华商记者 郭乔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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