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要求用户到指定门店买天然器具,否则不给通气一事,经华商报6月15日报道后,监管部门已就该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介入调查。
据了解,此前涉事天然气企业曾两次被监管部门处罚过,事件也暴露出诸多疑点。
疑点一:有无备案费?谁拿走了?
6月16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洛南县就相关问题再次展开调查。有住户向记者提到,安装天然器具要缴纳260元的备案费,这笔钱交给了经销门店,用于到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开户,且未开具发票,入户安装费和材料费另算。记者调查中,销售门店对此讳莫如深,但部分门店称的确给天然气公司缴纳了相关费用。
就此事,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曾表示,因为销售门店没有安装燃气具资质,委托他们安装,由销售门店代收安装费,热水器一台安装费220元,燃气灶安装费60元,他们没有收取其他费用。
针对备案费一事,记者来到洛南县物价局核实,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有听说过备案费,他们批的只有安装费1700多元(指的是天然气进小区并非进户)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每立方3.1元),而入户安装费可由燃气企业和住户协商。其表示,他们只监管上述两项,其余的收费市场已放开,如果发现有乱收费可举报。洛南县城管局负责人也曾表示,安装费天然气可以自己收费,但不能委托给销售门店。
疑点二:为何要指定销售门店?
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为何要求用户购买在他们那里登记备案的销售门店的产品呢?
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只有在他们那里备案登记的销售门店售卖的器具,他们才会给通气。原因有二,一是为住户把关,二是他们是私企,抗风险能力差。对于这一说法,有居民表示纯粹是借口,“其实就是垄断,比如在商洛品牌店购买知名品牌,也不会给通气。”
随后洛南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何青向华商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说,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是2012年点火通气的。目前,洛南县只有这一家天然气公司,给居民供气和车辆供气。“肯定会存在服务质量上打折,价格上也会更高。”
负责调查的洛南县燃气办副主任张英则表示,天然气公司指定备案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但记者提出西安、商洛等地为何不这样,对方语焉不详。
疑点三:洛南居民用气为啥比商洛贵?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燃气销售价格比较高,与紧邻的商洛市相差较大。洛南居民用气一方为3.1元(物价部门批准),出租车用气一方为4.76元,而在商洛市居民用气一方为2.2元(物价部门批准),出租车用气一方为3.51元。有出租车司机给记者算账:一辆车在洛南加气近80元,而商洛只有60元,每天多花20元气钱,一辆车一个月600元左右,全县城150多辆出租车,一年算下来多出百余万。他们说,天然气公司的说法是,天然气从外边运过来的所以贵,但他们想不明白商洛与洛南也就不到40公里,相差为什么会这么大?
不仅出租车用气会多掏钱,而居民用气同样多掏钱,按照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说法目前实际用户2000余户,算下来也绝非小数目,再加上初期的各类安装费、材料费,洛南用气成本明显比大城市要贵的多。
涉事天然气公司曾两次被罚
洛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先后有两次违规被处罚,其中2014年该公司以燃气具销售企业必须取得燃气具适配器检查报告为由,要求用户购买指定门店商品,他们曾予以纠正并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该负责人表示,不管怎么说只要是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具产品,作为燃气企业不得拒绝安装。他们就涉事燃气企业不正当竞争一事展开调查,绝不姑息,如果发现其他违法问题也会一并调查,待调查清楚后会向上级部门申请立案,因为按照规定,不正当竞争案件需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场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
天然气长输管道将进洛南 或打破独家经营局面
为何洛南只有一家天然气公司?洛南县发改委负责人称,这个项目比较早了,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他们曾计划招商引资天然气公司,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引来。而洛南县住建局局长蔡军锋表示,因为只有一家天然气公司,所以难免存在垄断嫌疑,不过,这一情况很快将会被打破,因为洛南县与省天然气公司在去年达成了协议,建设洛南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目前已经建成,到时肯定会形成竞争。何青则透露,他曾听说省天然气公司计划收购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可能正在谈判。
华商记者 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