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进驻延安市,从4月7日起到5月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环保督察主要针对被督察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区县。具体督察各市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检查十八大以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盯住中省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督察进驻延安期间,主要采取督察动员、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组织开展。
根据安排,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延安市期间,从2017年4月7日开始至5月6日结束,全程开设投诉专线电话及专用邮政邮箱,受理人民群众就身边环境问题来电来信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受理专线为:0911-8885517;邮政专用地址为:延安市第12369号信箱;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组职责,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延安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延安市有关部门处理。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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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