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府谷县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坚持“环境立县”的发展战略,运用系统化思维推进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十二五”期间,府谷的环保工作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成为陕西省首个省级环保模范县城。
限制高耗能行业发 污染减排成效明显
按照“控制总量、消化增量、削减存量、腾出容量”的原则,府谷县全面落实结构、工程、管理等三大减排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除停产企业之外,全县11户火电企业建成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16户大兰炭企业已全部建成脱硫、污水处理设施,24户金属镁企业脱硫设施已基本建成。狠抓重点镇、工业园区两场(厂)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且实现了达标排放,县城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达到15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两大电厂超净排放全面启动。陕西清水川发电公司1号机组超净排放已改造完成,正在调试阶段。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净排放改造计划2017年9月份开始实施,12月完成改造。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不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原则、不符合国家能耗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和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新建和技改项目,府谷县一律不予批准。
狠抓污染防治 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以开展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创建为载体,府谷县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一方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制定《府谷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府谷县水质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预案》,对地表水水质监测设置了5个断面,按季度进行监测。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了府谷县清水川、黄甫川、孤山川和石马川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黄河碛塄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孤山川黑臭水体整治、新区供热二期工程县政府已与中电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制定了《府谷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以改善城市燃料结构为突破口,开展禁烧烟煤、燃煤锅炉改造、施工扬尘治理、餐饮业油烟治理等多项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区供热、供气网络,推广和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目前,府谷全县城区天然气用户突破4万户,天然气覆盖率为80%,供热面积达487万平方米。今年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91天。府谷热电公司新上供热工程已开工建设。运煤专线已责成府店公路管理处加大清扫力度。
提升监管水平 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在环保执法方面,府谷县实行“三三一”执法和“网格化”管理,建设数字环保,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在线视频监控,对各大工业集中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无人机巡查,配备了移动执法设备,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有效缓解监管任务重与监管人员少之间的矛盾。
同时,为保障环境安全,对全县境内内危化品、兰炭等高环境风险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去年,府谷县全面完成中省环保督察转办案件整改工作,对全县251个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整顿成果全市名列前茅,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为全面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成效和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成果,我们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落实了责任,实行台账管理,防止污染反弹。同时,着力解决清理整顿工作尾留问题,督促全县61户违法违规企业尽快完成整改验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为了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我们针对全县范围内的煤矿、火电、兰炭、金属镁、电石铁合金等95户重点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企业对照行业环保标准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环境局将依据《环保法》及配套四个办法严肃处理。今年以来,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00人次,检查企业216户,停产整改4户,查封扣押3户,限制生产1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立案查处26户,罚款507万元,处理各类环保投诉53起。
注重城乡统筹,农村环保工作扎实开展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将生态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搬迁等紧密结合起来,建成省级生态镇1个、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镇3个、生态村27个。
大力推进生态化养殖模式,支持和鼓励沼气、有机肥项目建设,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全县13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部建成与产能、规模相适应的畜禽粪便、污水储存等污染防治设施。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对县城天桥水源地和12个镇的水源地采取了划界、立桩等保护措施,水质常规监测达标率达98%以上。
强化综合保障,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升
持续加大环保有效投入,近5年多来,府谷累计投入资金9亿多元用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水源保护、垃圾处理、农村环境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和清洁生产。在县城区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个。强化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府谷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五”以来,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共处理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401起,处理来信来访投诉49起,上级转办案件32起,案件办结率达100%。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针对环保部门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新增老高川、新民、清水3个乡镇环保所,配备了专职人员,对所在辖区进行重点监管。强化监测平台建设,全力推进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进程,形成省、市、县一体化的监测网络。华商报记者李敏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