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吊销,五年后才能申领驾驶证,但周至一男子想到办假驾驶证上路,没想到4月12日,他驾车刚到扶风县,就被扶风交警在217省道法门寺收费站逮了个正着。
4月12日下午3点半,扶风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在217省道法门寺收费站开展缉查布控工作,此时民警手持移动警务通预警:一辆陕A号牌的黑色小型轿车显示驾驶人驾驶证异常,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车驾驶人赵某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疑似伪造,民警指出他的违法行为,期间该驾驶人百般抵赖,经过民警进一步网上比对核实,2016年10月8日0时30分,该驾驶人赵某醉酒后驾驶车辆行至西安市碑林区和平门时, 被西安碑林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其驾驶证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在事实面前,驾驶人赵某不得不承认,因害怕被交警检查,才托人办理了假驾驶证,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他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为刑事案件办理,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5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提醒驾驶人切莫以身试法。
华商报记者 张超 通讯员 贺智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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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