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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危险遮阳伞 汉中交警部门限期拆除

时间:2017-07-05

  现在,不少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为了防晒、防雨,动起了给爱车加装遮阳棚、遮阳伞的念头,殊不知,这种行为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交警支队获悉,从1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工作,要求已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市民于7月10日前自行拆除。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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