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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遇到房主10岁儿子回家 残忍杀害后逃亡15年被擒

时间:2017-07-22

  2002年,在宜川县秋林镇一个村庄,正在入户盗窃的梁上君子遇到房主10岁的儿子放学归来,为了掩盖罪行,将男童残忍杀害后一直潜逃。近日,华商报记者从宜川警方获悉,潜逃15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强被成功抓获,且抓获时正在山东一监狱以另一身份服刑。

  2002年1月7日中午,王某强趁在宜川县高柏乡某村给其姐夫崔某某看门之机,窜入同村王某某家中实施盗窃。盗窃过程中,遇到王某某10岁的儿子放学回家,怕被人识破,王某强残忍地将男童杀害,并将其溺于水缸以掩盖其杀人事实,随后潜逃。

  案发后,宜川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组织全局民警围追堵截7昼夜,但始终未能觅得犯罪嫌疑人王某强的行踪,案件一直侦而未破。2002、2003年,宜川县公安局专案组先后赴山西河津、山东惠民县大桑镇开展侦查,2006年再赴上海、山东、江苏镇江摸排犯罪嫌疑人的线索,2011年“清网行动”以来又赴山东惠民、江苏镇江调查,但案件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因此案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始终是宜川县公安局刑侦民警的一块心病。专案组虽然几次易人,但是办案民警始终没有中断对王某强的追捕。2016年10月份,新一任专案组成立后,专案组民警使用多种现代手段,利用逆向维思、打草惊蛇等一切能想到的办法,但效果均不佳。

  专案组重新调整侦破方向,围绕其重点关系人的蛛丝马迹,最终确定以山东淄博为中心,对自报姓名在监狱服刑人员进行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通过多种信息碰撞,并结合刑侦技术手段,最终成功锁定一名化名为“陈鹏”的服刑人员就是潜逃15年的王某强。

  经警方讯问,2002年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强先后流窜至山西、河南、山东、江苏等地,隐姓埋名、四处藏匿。2010年,王某强在山东淄博以“陈鹏”的身份再次实施盗窃,被山东淄博桓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强已被宜川警方押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华商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白彩凤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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