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利用花言巧语和物质利诱,竟将一13岁女童拐骗到自己家中并强行与之同居。近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拐骗儿童罪、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小明依法批准逮捕。
李小明是陕西省旬阳县一农民,2016年9月,在浙江临海市一KTV打工的李小明,无意间认识了来此玩耍的小燕,经过搭腔闲聊,李小明得知小燕还在上六年级,熟识后两人便经常在一起玩耍,偶尔小燕还留宿在李小明的租住屋。今年1月份,李小明在未经小燕家中许可的情况下,以带小燕到旬阳玩耍为由,擅自将小燕从浙江带至陕西旬阳。回到旬阳后,李小明便在其家中将小燕强奸,之后又与小燕同吃同住同外出。直至7月2日凌晨,小燕在旬阳城区宋家岭森林公园等候下山办事的李小明时,被路过的行人发现送至民警手中,后在小燕的指认下,民警将李小明抓获归案。(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刘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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