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麟游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
1.常丰镇苏家村违规收取贫困户照相费的问题。2016年7月,苏家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敏杰违反群众纪律,在完善贫困户异地搬迁“三项协议”资料过程中,违规向21户贫困户收取照相费760元。2017年6月27日,常丰镇党委给予张敏杰党内警告处分。
2.招贤镇阁头寺村党支部书记毛宏宝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12月,阁头寺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将2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群众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15日,招贤镇党委给予毛宏宝党内警告处分。
3.酒房镇大庄村村委会主任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12月26日,大庄村村主任谢书平同意将购买有白色金杯牌轻型客车的群众吴治章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6月5日,酒房镇党委给予谢书平党内警告处分。
4.丈八镇石家庄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不准的问题。2016年年初,石家庄村支部委员、村文书李建民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致使本村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尹银海未识别为建档立案贫困户。2017年6月16日,丈八镇党委给予李建民党内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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