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陕西新闻

渭滨公安分局打掉一倒卖公民身份证犯罪团伙

时间:2017-08-04

  近日,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刑警大队特情中队在侦破一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时,顺线追踪,成功打掉一倒卖公民身份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涉案身份证60余张,这也是渭滨公安分局侦破的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去年10月12日,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刑警大队特情中队接到群众杜某报案,称其私家车玻璃被砸,车内大量财物被盗窃一空。接警后,民警展开调查。经过细致侦查,民警很快锁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7月3日,王某被警方成功抓获,根据王某的交代,警方很快又抓获同案犯石某,二人供述了共同在宝鸡7次盗窃车内财物并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

  然而当民警追查赃款赃物去向时,两人交代除了将车内财物变卖以外,他们还将所盗窃的身份证高价卖出。这一细节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决定调整思路,在侦破盗窃案件的同时,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工作要求,顺着这些被转手身份证的线索重点展开调查。

  据二人交代,他们是将盗窃来的身份证卖给了西安一名绰号“瘸子”的人。经查,“瘸子”真名叫胡某,是一名身患残疾有盗窃前科的无业人员,专门在西安火车站、五路口周边地区收购盗窃而来的身份证转而高价卖给上家用于诈骗、敲诈等犯罪活动,自己再从中获得高额利润。民警数次前往西安摸排调查、蹲点守候,最终在五路口将胡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身份证60余张。目前,王某、石某、胡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这起“案中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买卖个人信息已形成“黑色产业链”,滋生出大量电信诈骗、敲诈勒索、非法讨债等下游犯罪,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其中居民身份证作为个人独一无二的证明证件包含多种重要信息,因此也极易遭到侵害。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防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广大群众一定要未雨绸缪,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等证件和个人信息,不要在网络上随意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华商记者 宋秉琴 通讯员 李逸飞

编辑:华商报供稿

  • 上一篇:参与弄虚作假 凤翔通报3起干部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 下一篇:金台区举办招聘会 152家用人单位提供4千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