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央文明办发布2017年7月“中国好人榜”,其中陕西省共8人上榜,延安市爱心人士庞军光荣上榜,入选“助人为乐”好人。
庞军,出生于1971年11月,是延安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中队长。从1989年入伍至今,他为身边的困难群众、孤寡老人、贫困学生累计捐款8万余元,受到群众赞许。自2003年担任我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中队长以来,他通过多次上门走访,将长期占道经营的高红、马志前、高振国等贫困户安置在便民市场,将两名残疾人安置到指定场所。他曾连续9年为子洲老家20多个7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米面油,并资助村里的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从2013年起,他还资助了来自商洛、家庭特别贫困的道德模范董友芳,帮助其两个孩子完成了大学学业……28年来,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震撼着每个人的心灵,在平凡中奉献自己的爱心,温暖着受助者。
编辑:刘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