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王石凹派出所查处一起骗领身份证案件,马某因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他人身份证,被户籍民警当场识破给予行政处罚。
据马某说,她是渭南市临渭区人,因早年冒充表姐蔺某在某单位上班,因该单位倒闭后想办理养老手续,自己认为蔺某是残疾人,常年在家,身份证不使用,便想钻个空子,以表姐蔺某的名义办理身份证。
马某想“蒙混过关”却被民警当场识破。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身份证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华商报记者 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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