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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咸阳辖区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609起

时间:2017-04-19

  一季度,咸阳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609起、一般以上事故41起......这是咸阳高交大队近日召开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会上公布的数据。据了解,二季度,凌晨、午后、傍晚是事故高发时段。

  一季度 高速路发生一般以上事故41起

  会上,咸阳高交大队事故科科长袁群国将辖区1至3月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情况进行报告。袁群国介绍,1-3月,辖区共发生交通事故609起,现场处理150起,简易程序处理41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数分别下降2.5%、10%、17.2%、12.8%。

  据了解,1—3月,咸阳高交大队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事故41起,从交通事故发生时间段上主要分布为:0至4时3起;4至8时6起;8至12时5起;12至16时9起;16至20时8起;20时至24时10起。交通方式构成包括驾驶重型货车14起;驾驶小型客车27起;行人上高速2起。

  违法原因构成具体为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有5起;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有8起;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有16起;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有2起;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有2起;行人进入高速2起;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2起;在高速路上违法掉头1起;其他违法行为3起。

  二季度 凌晨午后傍晚是事故高发时段

  二季度事故预防将采取哪些措施?袁群国介绍,二季度,辖区施工路段增多,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安全防范工作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到位,施工锥筒摆放不到位、随意超越施工区域等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要加强与路政、养护部门沟通联系,提高施工监管力度,有效预防施工路段事故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二季度春夏之交,随着天气转暖,辖区可能会受到连续降雨、暴雨、大风等季节性气候影响,引发各类事故,特别是西宝、福银、咸旬高速可能受到天气影响较大。各中队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多变的气候特点,及早制定和完善恶劣天气管控预案,协同相关部门进行1-2次的实战演练,明确职责和分工,坚决防止和杜绝多车连环相撞事故的发生。

  袁群国强调,二季度,凌晨、午后、傍晚是事故高发时段,事故原因以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超速行驶为主,各中队将加大对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货车不按规定行驶及“黄标车”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华商报记者 薛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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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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