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粉房沟桥因滑坡地质灾害外力作用造成桥梁病害,为确保桥梁及道路通行安全,依据安交字(2017)310号文件要求,决定对省道207安岚公路安康至瀛湖段K14+430粉房沟桥实行交通管制。
一、交通管制时间:自2017年8月2日00:00时至2017年11月2日00:00时止。
二、交通管制措施:粉房沟桥交通管制期间,实行半幅通行,禁止20吨以上货车通行,所有车辆通过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途经省道207安康至瀛湖段粉房沟桥的20吨以上货车,一律从省道207安康至瀛湖旧线(安火路)通过。
请过往车辆提前择路通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交通警察和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照交通标志、信号的指示,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对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希望广大司乘人员和行人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自觉服从交通管理。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康公路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
编辑:刘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