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旧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和旧城改造等民生项目中,工作措施不力,建设进展缓慢,在全省考核排名中名次靠后,不久前,公司领导班子因领导不力被组织调整,5名原班子成员集体“下课”。这是宝鸡市加大力度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能下”要求落地的一个缩影。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问题,近日,宝鸡市在去年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关于精准识别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实施细则》,着力把干部“能下”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实施细则》从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界定、识别、调整三个方面,对《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增强操作性。
除《实施办法》规定的年度目标责任、扶贫绩效、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的建设等六个方面考核19种情形之一需要“硬性下”和因身体健康、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自愿下”的干部外,凡具有政治意识不强、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公众形象不好、因性格气质等原因与现任职位匹配度差等情形之一的干部,也界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
市委组织部采取综合分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等情况,专项分析在扶贫、环保、安监、维稳等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及时分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定期分析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的“负面清单”和信访举报、群众反映、网络舆情等其他渠道反映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重点研判、跟踪研判、专项研判,客观精准提出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名单及调整建议。在此基础上,组成考察组对拟调整对象进行立体式考察、多维度分析,听取本人陈述和单位党组织意见,进一步深入了解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决定做出后,市委或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与调整对象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让干部充分了解“下”的原因和依据,放下思想包袱,从内心接受组织决定。同时,根据被调整干部的具体情况,安排其参加学习培训或参与中心工作、专项工作等,为干部创造学习机会和干事平台,使其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改进不足、提高能力、迎头赶上。
华商记者 张宝龙 通讯员 雷文军 王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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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