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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16辆车50条以上电子监控记录未处理

时间:2017-08-16

  8月15日,华商报记者获悉,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累积交通违法清理专项行动,将宝鸡市累积未处理电子监控记录50条以上的机动车216辆进行清理。交警提醒车主,8月20日之前到辖区大队主动接受处理,否则将被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拦截,车号将被媒体曝光。

  一驾驶人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达52条

  这次被列入清理范围的驾驶人和车辆绝大多数仍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由于这部分驾驶人遵守法规和交通安全的意识淡薄,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和行政执法的权威,还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车辆事故,宝鸡市交警支队自8月10日起至9月20日,开展累积交通违法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清理驾驶人和机动车较多未处理(未交款)交通违法记录,教育和处罚违法者,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经统计,宝鸡市有累计未处理电子监控记录50条以上的机动车216辆,有未处理或未交款交通违法记录50条以上的驾驶人1人,近年来为超过10辆机动车处理有记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3人。目前交警支队正在对4名违法驾驶人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涉嫌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不主动接受处理 8月20日后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目前,宝鸡各辖区大队已着手通知车主并送达《违法处理通知书》,交警提醒车主于8月20日之前到辖区大队主动接受处理,清零车辆违法。8月20日之后,由122指挥中心将清理整治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拦截。一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后,这些车辆和驾驶人将在国内寸步难行。辖区大队对存在车辆逾期未检验、无交强险、驾驶人超分、违法停车等情形的,依法扣留或拖移。

  温馨提醒:未处理违法记录超过50条的机动车违法处理流程如下,由辖区大队通知并督促车主或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理——记分不超过24分(不含)的车辆违法由辖区大队处理(记分超过24分的车辆违法由122指挥中心处理)并扣留违法驾驶人驾驶证——违法驾驶人持满分学习通知单前往车管所办理培训及考试预约手续——违法驾驶人持培训通知单前往科目二考场满分培训中心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班学习——违法驾驶人持培训结业证到市车管所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违法驾驶人凭考试合格证明领取驾驶证。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副科长张社生介绍,交警支队将对违法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通过学习交通法规,集体宣誓等活动,加强他们对法律的认识,督促他们自觉守法。此举也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守法的环境。

华商记者张超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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