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旬阳大队甘溪中队民警依法查获,被查后,该男子坚持声称自己是替老母亲到街上售卖辛苦采摘来的五味子,所以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应当被原谅。
8月14日下午,宋某到丈母娘家去看望老人,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瓶啤酒,吃饭期间其丈母娘告诉宋某,自己最近在山上摘了些五味子,由于腿脚不便,一直还没来得及拿到集市上去售卖,担心坏掉可惜了。宋某便安慰丈母娘说:“刚好我今天在,一会儿吃完饭,我就骑车到麻坪街道去卖掉,不用担心。”吃完饭后,宋某休息了片刻,就装上五味子骑摩托车从寨湾村往麻坪街道方向行驶,行至麻枫路寨湾段遇交警检查车辆,宋某将车靠边停下,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宋某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性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违法现场,宋某竟双手交叉抱于胸前,振振有词地说自己这是孝心行为,却道貌岸然地将责任一股脑推脱给丈母娘,说道:“丈母娘非要劝我喝,我有什么办法?再说我替老人尽点孝心有什么错?”面对毫无悔改之意的宋某,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一番交通安全教育,又频举酒驾事故实例来唤醒宋某薄弱的安全意识,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宋某再也无声狡辩。最后,报经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法律规定,宋某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