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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一个月内在洛川实施7起犯罪 抢金吊坠换海洛因

时间:2017-04-10

  刑满释放的“瘾君子”因无钱吸毒,便在洛川县城持刀抢劫珠宝店和单身女性,仅在一个月内就实施了7起犯罪行为。

  案发:珠宝店遭持刀抢劫 金饰品被抢

  4月7日,洛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席小龙介绍说,3月24日下午6时许,洛川县步行街一珠宝店遭遇持刀抢劫,他们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经过了解,当天下午珠宝店即将关门的时候,一名男子便进入店内,当时店内只有一名女营业员。

  席小龙说:“这名男子此前有可能在店内了解过情况,进入珠宝店后,便要求营业员拿出一个金苹果的吊坠,这个吊坠售价900多元,随后,疑犯又让营业员拿出剩余的两个金苹果吊坠,说是要对比一下,这时,营业员产生了警觉心理,疑犯拿出折叠刀威胁营业员,抢走3个金苹果吊坠后逃跑。”

  警方:从背影中认出疑犯 提醒珠宝店防范

  案发后,警方调取了珠宝店的监控,但发现监控只能显示实时画面,并没有录像。警方便在街面上调取了监控视频,视频显示,疑犯在逃离时头戴着一顶棉线帽子,监控也只拍到了其背面。这时,办案民警陈法印从嫌疑人走路的背影中发现,该男子与2009年在洛川县发生的一起抢夺案的疑犯非常相似。

  就在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的同时,3月27日下午,警方又接到报案称,洛川县府前街又发生了一起持刀抢劫单身女性的案件,这名女子被抢了一部手机和35元。

  由于疑犯多在白天闹市作案,行为极其恶劣,社会影响较大,洛川县公安局一度组织警力上街巡逻,提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同时,警方还将已经初步掌握的疑犯信息和照片分发给县城的多家珠宝店,并提醒珠宝店必须要有男性留守。

  疑犯身份明确后,专案组民警通过其技术分析发现,疑犯作案后并未逃离洛川。4月4日凌晨,民警接到情报,将疑犯王某在洛川县尚坪苑小区院内抓获。

  疑犯:3个金吊坠换了1克海洛因

  席小龙告诉华商报记者,王某今年35岁,是洛川人,有吸毒前科,2009年因为一起抢夺案被判刑,2013年刑满释放,2015年年底又开始复吸毒品。王某到案后,交代了其在3月份实施抢夺3起,抢劫2起,盗窃1起,诈骗1起的犯罪事实。

  据王某供述,为了吸毒,他将抢来的3个金苹果吊坠换了1克海洛因。

  警方查明,自从王某复吸毒品以来,由于无生活来源,靠着借钱或者是偷抢等吸食毒品,在3月份实施的7起犯罪中,涉案价值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洛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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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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