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男子袁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旬阳交警大队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
8月15日凌晨1时许,执勤二中队值班民警接一名女子报警称:一辆车撞坏了她的三轮车,驾驶员喝酒了。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小轿车司机已经离开现场且无法联系,民警带着案件当事人李某一直找寻到天明未发现小轿车司机的下落。
在对李某询问取证过程中,民警了解到,小轿车司机袁某原来是李某的熟人,袁某撞坏了自己的车,本想着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各自修车息事宁人,袁某觉得自己的车损失大,非要李某承担一些损失。李某感觉自己占理,不愿意承担,两人僵持不下。袁某开始骂李某,还扬言要打李某,多亏附近邻居拦挡,才没有让袁某得逞。李某见平时关系处得挺和睦的袁某,对自己出言不逊,便怀疑袁某饮酒后驾车,于是才报了警。
当日清早,袁某主动来到中队接受处理。民警对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零,随即对袁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该袁认错态度诚恳,愿意接受处理。同时,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感到懊悔,不好意思联系李某,请中队出面联系协商处理事故,自己同意各自修车。
在民警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赔偿达成一致。李某在得知袁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要被处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驾驶证记满分时,十分愧疚,再三请求中队对袁某从轻处罚。
交警大队在听取中队民警汇报意见后,出于人性化执法,决定对袁某免于行政拘留。李某和袁某重归于好,恢复了往日的邻里和睦关系。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李步余 胡雨晨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