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出事故,就不让职工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吗?”8月25日,西安铁路局宝鸡工务段职工向华商报反映,近日单位全面禁止骑车上下班,如有违反者将扣分罚款。
宝鸡工务段职工李师傅介绍,这个星期单位发通知称,全面禁止职工骑摩托车和电动车(脚蹬电瓶车除外)上下班,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被领导抓住的话,就要罚款扣分。”李师傅说,几年前单位禁止了骑摩托车后,为了上下班方便,去年自己就花了几千元买了电动车,现在单位又不让骑电动车,自己又没有买汽车的钱。
职工王师傅说,工务段共有数千名职工,单位内部出台这样的规定,自己认为不合适,因为国家并没有命令禁止职工上下班不能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如果单纯是为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单位还不如多给职工讲一些安全出行普法课,这样还可能实在一些。”王师傅说,工务段领导的行为涉嫌侵犯职工合法的出行权益,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纠正这不合理的规定。
对此,宝鸡工务段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出台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为职工安全着想,近些年来因为职工骑车上班屡出事故,给单位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加之职工上班的地方距家里并不远,所以单位才决定不让职工骑摩托车和电瓶车,只要职工安全下班回家后,他们再采用何种交通方式出行,单位不会限制。
网友@紫萱yxw表示,现在的机动车增多,交通事故太多,摩托车事故也是频发,工务段也是考虑大家人身安全吧!网友@请勿破坏游戏规则表示:为安全考虑就禁止骑车,该单位有超越法律权限之嫌!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应限定在管理制度范围内且应合法,单位对员工的处罚也应依据管理制度进行,骑电动车上下班不应作为处罚依据。华商报记者 丁瑜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