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小轩因患白血病曾受到自己所在学校的救助,病愈后想要复学,却被原来学校拒绝。华商报记者从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了解到,目前,教育部门对阳光中学做出严肃处理。该学生已转入铜川新区景丰中学就读。
经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调查了解,小轩2013年9月进入阳光中学就读初一,2014年3月突发白血病,阳光中学组织全校师生积极捐助,先后为小轩同学捐款6万多元帮助治疗。小轩家长于2014年11月第一次为小轩办理了休学(当时正处于初二年级),休学期限一年,2015年12月办理了复学手续,但该生并未到校上学。2016年3月办理了第二次休学,休学期限一年。
2017年8月27日,小轩在家长带领下到阳光中学提出上初一年级的意向,学校表示,一是学籍系统已自动转入初三(陕西省电子学籍系统在并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升级过程中导致该生学籍档案由原来的休学年级升入到初三年级);二是家长出具的唐都医院诊断证明为“门诊随访,可复学”。考虑到白血病属于特殊病例,该生身体状况不能适应高密度人群,学校建议家长考虑到班级人数较少的公办学校就读。
8月29日下午,学生家长到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咨询孩子复学事宜,工作人员查明学籍情况后,向学生家长解释了学籍管理相关政策,并根据家长要求,积极与景丰中学联系,协调安排小轩同学到景丰中学就读。同时,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对阳光中学存在的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阳光中学立即与家长联系,赔礼道歉并积极整改。小轩同学在景丰中学办理了入学手续,9月1日正常入学,现就读于初一。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华商报》对阳光中学学生小轩复学一事的报道客观公正。报道刊登以后,9月3日,铜川市教育局派专人督办处理此事,随即新区教育分局紧急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阳光中学高度重视,严肃处理此次事件;要加强学习,提升水平,矫正思想言行,改变错误观点;要认真反思,深刻检讨,主动承认错误;要立即整改,积极应对,与家长联系,协助处理好该生上学及复学问题;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提升办学水平;要真诚服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9月3日下午,新区教育分局派专人看望慰问了学生家长,并要求景丰中学对小轩同学在就学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学习和生活中多帮助、关心、关爱该同学。同时,新区教育分局党委会研究认为,该事件也暴露了阳光中学在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学校对此事进行彻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目前,阳光中学给予学籍管理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副校长及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工作人员分别予以处分。
小轩母亲告诉华商报记者,目前孩子已经在景丰中学上学,正在逐步适应新环境。同时,小轩母亲还表示,景丰中学校方也通过班会等形式,对小轩的情况在广大师生中进行了提示,给予小轩很多关心呵护,她对此表示非常感谢。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