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向华商报反映,汉中市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房产)在城改项目中占用了他自己公司的2亩土地,在上边修起了5层附楼,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曾多次责令停工,但都未令行禁止,两年里修修停停,竟然顶着多部门的“停工令”顺利将主体完工。
投诉
不按规划超越界线强占他人土地
近日,家住汉台的郑先生向华商报反映,2001年,他作为法人的汉中市正中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物业)购买了一块面积为1320平方米的土地,该地皮原属于原汉中纺织品公司,后出让卖给了给他公司,位于北团结主干道上。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一份土地证显示,2010年9月27日,正中物业从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以“国用(土)第6456号”土地批复文件拿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49年5月21日。
据郑先生介绍,后来搞旧城改造,地面房屋被拆除,开发商华建房产拿下汉台区东关片区原纺织品公司旧城改造项目,该公司于2015年5月动工开建。
“开工后,华建房产竟然不按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规划图操作,越线占用我公司2亩土地,直接在上边建起了5层附楼。”郑先生说,开工前,华建房产曾和他谈过收购土地,但价格没谈拢。
郑先生说,早在2005年,他的正中物业公司就和华建房产公司因此事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以华建房产是知道地界的,但对方还是越线违建。
执法局
多次责令违建商停工并采取措施
2015年6月3日,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给出建设意见通知称,为保证纺织品公司改制职工和旧城改造搬迁户尽快回迁,在汉中市正中物业土地问题未解决之前,同意先行建设1#楼、2#楼距正中物业地界大于6.5米的范围部分,待问题解决后建设其余部分(即越线占用正中物业的2亩土地)。
从郑先生提供的材料中看到,2015年7月28日,汉中城管执法局给华建房产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责令华建房产停建停止开挖建设1#、2#楼A-1轴及1-1轴以西范围。又在今年4月11日,华建房产再次被汉中城城管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
8月31日,华商报记者致电汉中城管执法局,“这确实是违建,但问题很复杂,我们不止两次责令其停止建设,也采取了很多强制措施阻止违建施工,但前后一两年都修修停停。”汉中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说,现在已经报批市政府,请求依法查封违章建筑。
此外,2015年7月29日,汉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也给华建房产发了停工通知。郑先生说:“华建并没有执行停工通知而是继续建设”。
开发商
自称拿到批文 还将446万赔偿款打到指定账户
8月3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华建房产公司采访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有合法手续,才开工建设。违建的那块地,华建房产已经买下,并提供一份证明材料。
材料显示,2017年6月20日,按照市政府文件和区政府要求,华建房产已支付依法收回第64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费446万,足额转入指定的账户中。收款票据上盖章为汉台区东关城市拆迁建设管理办公室财物专用章。
华建房产公司一负责人指着文件介绍,2016年10月31日,汉中市政府发文责令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第64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求市国土局从收到通知起30日内,完成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收回土地,给我们发土地证,所以汉中城管执法局就以无土地证这一条认定我们公司是违建。”该负责人说,这责任不在他们华建房产公司,因为改造项目工期紧,拆迁户都急着回迁,所以就按批文执行建设了。
2016年12月20日,汉台区政府发文,因64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仍然未收回,严重影响工期和66户群众回迁安置,鉴于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由市政府责令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一并纳入市纺织品公司棚改项目,原土地使用权人(郑先生)的异议不影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行为的执行,为此汉台区政府请求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让1#、2#楼以西恢复施工。
9月1日,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款项,土地证还在自己手里。
土地不是华建房产的,为何该公司敢擅自占用施工?华建房产公司一负责人解释称,他们公司拿地时,属于郑先生的地是包括在建设项目内的,后来才发现郑确实持有第64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实习生 张映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