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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办好省委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 整改27家 立案22家

时间:2017-09-14

  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阳市开展环境督察以来,各县市区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投诉问题,采取责令整改,加重处罚,取缔关闭等措施。已责令整改27家,立案22家,处罚41.6万元

  拆除砖厂不彻底 武功县对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

  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积极回应群众的环境诉求,咸阳市就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配备了专职接线员,负责信访电话接听、信访信件拆阅梳理。同时,咸阳市成立了配合省委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办公室。

  “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上报。”这是咸阳市开展投诉信访案件办理始终坚持的原则,群众举报“贞元镇有七八个砖厂,在七月份被有关部门要求全部进行拆除,但是最近几天发现砖厂又重新开始生产”。8月29日,武功县接到转办案件后,对该镇砖厂进行了现场核查,确实有3家砖厂虽将砖机拆除,但存在私自将原有砖坯进行烧窑的行为。8月30日,该县就组织对其进行了拆除,并对全县所有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对反弹及拆除不彻底的砖厂进行强行拆除。同时,县上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兴平编织塑料厂污染环境被取缔拆除

  “快、准、严”这是咸阳市落实省委环保督察转办群众投诉信访案件的一个重要举措。群众举报反映“兴平市店张街道三星村3组,312国道北边100米,有一家黑塑料加工厂,气味难闻,在地里打了一口渗井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兴平市金城西路有一家编织塑料厂,该厂排放出的颗粒气体特别难闻,不仅污染环境还危害人体健康。”接到省委督察组转办的这两个案件后,市信访督办组严格按照转办程序,第一时间交办兴平市。在接到交办案件后,兴平市组织人员于8月31日和9月1日分别进行了现场核查,在证实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后,当天对其取缔,并清除原料,拆除了生产设备,做到当天交办的案件当天完成。

  据悉,截止9月11日,咸阳市接转省委督察组案件共计240件,交办案件中,涉气119件、涉水24件、噪音61件、生态破坏3件、其他13件。截止9月6日,办结152件,核实属实128件,不实或重复投诉33件,责令整改27家,立案22家,处罚41.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49人,通报批评9人;企业约谈企业主6人。

  华商报记者 刘军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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