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富县35户果农价值520余万元的苹果,然而果商在支付了少部分费用后,剩余的480余万元果款一直迟迟不肯支付。果农无奈之下将其起诉到法院,但法院判决后果商仍拒绝执行。近日,该果商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富县警方刑拘。
2016年8月份,田某某在富县牛武镇柳家塬村、桃家庄村收购王某某、高某某等35户村民96642件(箱)红富士苹果,价值520万元。随后,田某某给每户支付了果款零头,并向果农要了银行账号口头承诺最迟于2016年12月15日将余款结清。至2017年1月,田某某没有兑现承诺,部分果农多次寻找田某某索要果款,田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见,最后不接果农电话,玩起了消失。
为了讨回剩余款项,王某某、高某某等35户果农将田某某起诉至富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1月24日判决田某某应支付柳家塬19户果农3008761元果款、支付桃家庄16户果农1866000元果款,共计4874761元。法院判决生效后,田某某不但不履行还款义务,还继续躲着不见果农。今年2月20日,富县人民法院对田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田某某借口去昆明水果市场收账逃离富县,从此杳无音信。
3月14日,富县人民法院将田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交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接到案件后,警方立即对田某某展开专案侦查,并上网追逃,经过近半年的不间断侦查,案件进展缓慢,而受害的35户果农因一年的辛苦没有着落,十分着急。
9月5日,富县公安局针对此案再次召开专题会,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随后,专案组民警对田某某本人及所有亲属、生意合伙人等关系人的银行账户、通话详单、寄递物流信息等进行调查,通过分析研判,民警认为田某某极有可能藏匿于云南省建水县。随后,专案民警立即赶赴云南省建水县开展工作,通过摸排与田某某有交集的关系人活动轨迹和走访排查时,得知田某某藏匿于建水县一洗车店内。经过48小时的蹲点守候,9月11日晚11时许,专案民警将刚进店门的田某某一举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田某某为黄陵县人,到案后,田某某对拒不执行富县法院判决其支付富县牛武镇埝沟行政村徐某等30余户村民4874761元果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田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华商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党志强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