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被处罚,不仅不吸取教训再次酒驾被抓。9月19日,汉中高交大队西乡执勤点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被查仍不悔改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10时许,西乡执勤点民警在十天高速午子山收费站执勤时,现场查获嫌疑人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将王某某传唤至办案单位接受调查发现该男子确实属于酒驾。
经查,王某某,男,42岁,西乡堰口镇人,曾于2017年2月因饮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被处罚。
目前,经调查取证,警方对王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华商记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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