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捡包时不慎遇险,旬邑县3名青年联手施救,将女子救上岸。25日,旬邑县相关部门授予3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将他们的事迹向“咸阳好人”推荐。
3人你推我拉将落水者救上岸
4月23日,旬邑县职田镇的27岁的张女士来县城闲逛,下午2时许,张女士来到县城汃河附近,在河边洗手时,不慎将随身携带的背包掉入湖中,张女士便踩进湖中,想将背包捞出。
“由于前些天刚下过大雨,河水上涨,而且水中有淤泥,张女士没有意识到危险,进入河内捡包时,险些将河水淹没。” 旬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介绍。
此时,位于汃河附近的旬邑县热力公司员工李杰几人途径此处时恰巧看到这一幕。“当时旁边有一些围观的市民,由于不知道河水情况,没人敢下水,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女子距离河边约5米左右,我当时也没多想就跳入水中,抓住落水女子。”李杰说。
由于水深而且有淤泥,在水中行动很吃力,但李杰还是尽力将女子拉向岸边。“到岸边时,我在水里将这名女子往岸上推,我同事杨衣和马丹在岸上帮忙拉,我们三个人合力才将落水女子拉上岸,之后,她俩才把我拉上岸。”李杰说。
“落水女子被救上岸意识还算清醒,并无生命危险,我们帮她换了湿衣服,一边安慰她,一边和民警一起帮忙联系她家人。”杨衣说。
3人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女子被救上岸后,现场的城关派出所民警了解得知,女子为旬邑县县职田镇人,因捡包不慎落水。随后,民警帮她打捞出钱包,联系家属后将其送回家。
“没有你们的及时相救,她肯定都没命了,你们是她的救命恩人。”落水女子的家人得知这一情况后,当面对李杰3人表示感谢。
因旬邑县热力公司属于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25日,在得知李杰3人的事迹后,该局工会、局妇联、局团委共同发出倡议: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向三位同志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学习。并对李杰、杨衣、马丹三青年每人予以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旬邑县文明办也向全县范围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向三位青年学习,并将它们的感人事迹向咸阳市文明委“咸阳好人”推荐。
今年19岁的李杰去年底刚进入热力公司上班,对于众多的表彰,李杰说,“人没事就好。在那样危急的时刻,我们也只是出于一种本能,是应该做的。”
华商记者 刘军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