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绥德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国庆、中秋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9月21日,绥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县食药监局、畜牧局、城管局、公安食药侦查大队、电视台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部分月饼加工销售门店、超市、学校食堂、火锅店、酒店、药店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雷琦参加此次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现场检查、问询等手段检查了城区部分雪花、月饼生产加工门店的食品原料来源和基本卫生状况;在新世界、金阳光等各大超市,执法人员针对酒类、肉类、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月饼、食用油、蔬菜水果、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特产、调味品、酱菜、散装食品等节日期间的热销食品重点检查了进货渠道、查证验票、购销记录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绥德中学学生食堂、绥德县第二幼儿园和川坝子火锅店、金阳光大酒店等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餐饮单位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食品原料、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以及食品储存设施、加工操作过程等进行了检查。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督促经营户要立即整改,并要求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在今后工作中,绥德县食品药品各监管单位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雷霆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之机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双节”期间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李茂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