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上网费用,两少年连续六个晚上砸坏车辆47起,盗取他人车内财物,最终触犯了刑律,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自由。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16岁的张某、王某均系初中辍学少年,离开校园后,平日无所事事,迷恋网吧,经常夜不归宿,父母所给的零花钱远远无法满足其日常消费。为了筹集上网费用,张某、王某将目标瞄上了停在道牙边的私人轿车。经过事先预谋、踩点,准备作案工具,从2017年8月1至8月12日,张某、王某连续六个晚上,趁夜深人静之机,先后在澄城县古徵街、青正街、中心街以及许多小巷道,疯狂砸碎停在路边的47辆私人小轿车车窗玻璃,盗取车内现金及财物共计16000余元,给车辆造成损失22000余元。所盗赃款全部用于吃饭、住宿、上网等花费。
案件移送至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且系多次作案,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险性严重。鉴于此,该院依法对张某、王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在此,检察官要告诫年轻的朋友们,一定要珍惜在校学习的大好时光,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千万不要离家出走、夜不归宿,否则不但会使父母伤心,还会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甚至诱发犯罪。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