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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享受低保 临渭区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时间:2017-09-28

  9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纪委官网西岳清风网了解到,临渭区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为:

  1、官路镇卫生院干部景楠,违规享受低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退缴违纪资金。

  2、闫村二中校长王文学,未按要求发放贫困生寄宿生活补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蔺店镇永乐村主任吴天民,在办理低保中,违反“人户分离”政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崇凝镇线王村委会主任赵栓柱,违规将发放给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资金用于支付村清洁员工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桥南镇雨露社区监委会主任樊广斌,在社区违规收取贫困户档案资料复印费问题上,监督执纪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闫村镇三李村会计李学习,违规将其亲属纳入贫困户系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向阳街道马家村主任马保国,在低保复审中,违规分户,致使其家庭成员4人未享受低保政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唐保虎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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