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3时10分,澄城县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包括:
1、尧头镇浴子河村五组组长张银仓,违规超标准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寺前镇西习村党员赵培仁,违规超标准为其母亲操办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韦庄镇伏龙村村委会主任张延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城关街道办司法所长杨建坤,违规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住建局党委委员张海成,违规发放通信补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6、残联干部孙印仓,违规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技工学校原校长董苏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购买慰问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卫计局干部连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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