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咸旬高速公路上一辆货车突然起火,好在咸阳高速交警和消防官兵及时扑救,车辆损毁并不严重。
30日下午1时20分,咸阳高交大队咸旬中队副中队长寇永魁带领辅警杨博、巨林林沿咸旬高速执行巡逻任务,当行至咸旬高速西安方向6Km+600m处时,发现停在应急车道上的一辆为豫M牌照重型半挂车右后轮胎有黑烟伴着火光窜动,驾驶员在旁边着急打电话报警。民警敏锐地感到是轮胎着火燃烧了,立即将车停下警戒,准备灭火。原来,车辆右侧第二轴轮胎着火了,不远就是油箱,一旦火势继续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情势刻不容缓,寇永魁副中队长当即立断拿出巡逻警车上的灭火器冲向着火点迅速灭火。与此同时,民警迅速分工,一方面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临时封道,避免二次事发生;一方面疏散大货车驾乘人员至安全地带,并及时通知消防、路政部门前来救援。
由于火势过大,现场用去3个瓶灭火器,但仍无法控制火情。这时,咸阳消防官兵出动5辆消防车及时赶到,民警遂即与消防官兵一起,迅速用水枪集中灭火,经过十多分钟的奋勇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为了防止死灰复燃,民警与消防官兵又对货车进行了整体的检查,对燃烧物的灰烬进行了清扫处理,并帮助驾驶员检查了车况。
据河南籍驾驶人张某讲,他在礼泉收了一车落果,准备运往三门峡。从咸旬高速桥底收费站驶上高速公路,行驶至此处时车辆突然着火了,由于没有灭火工具,只好拨打电话报警救助。这趟货共装40多吨,估计直接损失约3万余元。
此起大货车着火事故,由于民警及时发现火情,与消防官兵奋勇扑救,除挂车、货物遭到不同程度烧坏外,大货车车头未受损失,也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驾驶员张某对民警的及时救援十分感激,他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说:“太谢谢你们了。”
华商记者 杨皓
编辑:华商报供稿